更新时间:2022.08.02
人民检察院有权力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有权力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是由批捕科进行的,批捕科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管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或批准逮捕。 (一)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 (二)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法院是可以批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主犯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批准逮捕。只要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适合采取取保候审,存在法定的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予以批准逮捕,同样适用于共同犯罪的主犯。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条件: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有公安机关。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