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或批准逮捕,但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
检察院有权批准逮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
检察院、法院都权利批准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其次,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
依法批准逮捕不是定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是常见的: 1、是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是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判处以下徒刑,或者不需要逮捕; 3、是涉嫌犯罪需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
逮捕的条件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批准机关为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