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其有权对原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
不需要。在我国,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不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进行承担的。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子公司是有进行公司设立登记的独立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存在母公司侵害子公司的情
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即子公司销账。同时母公司要按照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予以处理,对原属于对子公司的投资(包括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投资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r《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是,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债权人追索债权可以向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求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
两个公司资产混在一起,无法区分时,对于债权债务两公司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才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
因为父母欠下债务无力偿还,导致子女被债主威胁。这时候如果已经涉及了人身安全的问题,子女可以通过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父母还可以与债主直接协商,向债主主张:债务是父母的个人债务,与子女无关。同时可以规劝债主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索取债务。债主
公司注销债务未清偿的,如果是因为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因此债权人有权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