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6
《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
房子拆迁补偿的其他补偿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费;房屋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费;房屋拆迁困难补助;奖励费;房屋拆迁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拆迁营运损失补偿费等。
无产权证的房屋拆迁一般是没有赔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进行的补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相关的证明文件,从法律的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得到房屋拆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1、被征收的房屋价值;2、因征收房屋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各地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
不一定。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个补偿标准比例,但是住房一般都是这样进行补偿的,如果是门面房,补偿就没有这样高(一般都会是1比1.3左右)。目前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里和地方性的规定中,都没有出现按比例补偿的规定。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到当地的街道处
违建罚款后拆除没有补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审批,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