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从本质上来说,选择性执法是种腐败行为。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
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
选择性罪名,是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以概括使用,也可以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刑法分则中选择性罪名太多,不能一一详述,以下要类举例说明。 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
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罪名中有很多选择性罪名。根据粗略估计,约占到所有罪名的三分之一。对于此类犯罪,司法机关在引用条文为其体案件定罪量刑时,经常模糊不清,无所适从,笔者根据选择性罪名的具体情形和
选择合适的上市地,综合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上市地的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一级市场的筹资能力、二级市场的后续融资能力以及流动性; 2、看上市地是否符合公司或企业主要业务和客户的要求,以及当地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同度,以及拟上市地是否与企业的行业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在
城管选择性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