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在进行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是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但需说明理由;原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新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后执行者如下: (1)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二审判决下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申请执行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二审判决收到决书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在此二年内出现执行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则施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计算执行期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
二审判决书下来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执行付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在此二年内出现执行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则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计算执行期间。 开庭审
民事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二审不是最终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的规定。因此,对县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县一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
二审判决书一般会在三个月内下来。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在取保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