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办理股权增资工商登记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一、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用作增资的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四、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股权公司的登记机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一般需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文件。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人正在进行的侵权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作
办理股权增资工商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增资的股权评估报告;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投资者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4、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出
办理股权增资工商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增资的股权评估报告;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投资者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4、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出具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无效。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
抵押登记机关有: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登记机关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不同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有: 1、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2、非农用机动车,车辆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办法》; 3、农用机器设备,农机站; 4、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农业局; 5、果园、树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没有效力。质权成立,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
办理登记没有效力。质权成立,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