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买卖合同一般都是有偿合同。法律具体规定是: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
买卖合同不是实定合同。一般来说,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视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
买卖合同通常是实定合同,实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已经确定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效果在缔约时可以确定,因此买卖合同是实定合同。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该规定,依法登记权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虚假的意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卖人和买受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