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办理流程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资料。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3、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4、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
下列六种房地产不得抵押,具体如下: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可以抵押的不动产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不动产;等等。
可抵押的财产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包括已经建造完成的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自住房屋、商铺等;动产包括车辆、飞机、工厂设备、钢铁、机械配件、活禽、艺术藏品、珠宝首饰、网站域名等有价值的财产。另外,我国建设用地和海域虽然归国家所有,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或者生产的半成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及法律没有禁止进行抵押的财产。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
房地产抵押是以抵押人的合法房产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受法律限制的房屋外,房屋均可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咨询等方式取得的荒地和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建船舶、飞机、交通工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等。
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