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
最新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的分类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定罪标准是:构成该罪的,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新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
1、犯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根据《刑法》的规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针对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设备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从而导致发生重大的伤亡事故、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对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有期徒刑;对于事故导致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
第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属于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第二,如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