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一、主体资格风险。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 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防范:土地与房产
债权转让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份; 3、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3、在同等条件下,对于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其他规定。
所谓空股股权,即通常所说的未缴付资本的股权。 空股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空股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空股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之更加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与维持。 除非空股股权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
法律是允许的一般个人债权进行转让的,但要求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且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并且债权人还需通知债务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