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且负有赔偿责任的主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俗点说就是公安机关立案后一直到一审判决以前均可以提出。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是附属于刑事案件的进展的。只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才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为3年。
当事人可以对下列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人格权的案件。 2.侵害身份权的案件。 3.侵害财产权的案件。 4.侵害婚姻关系的案件。 5.侵害死者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以及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一、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
合同诈骗罪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
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授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
自诉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中,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就是被害人。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受害人。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
侵害了消费者人格权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违约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