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获得,因为二者适用的情形是不同的。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个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者可以同时索要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赔偿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 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可以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双倍赔偿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双倍赔偿适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两者只能依据情形适用其中的一项请求,而不能同时适用。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代通知金”这一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双倍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向公司索要,适用情形不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