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挪用公款的共犯认定标准为: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 (2)要从获利、分赃情况上进行区分。即一般来说,分得赃款比较多,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要件为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救济款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为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救
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开支中特设民政事业费项目,包括救灾、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金,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
两者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只能是七类特定款项。中罪既可以是货币形式的款,也可以是实物。后罪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货币形式的款项;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在实践中,两种罪名在某些方面有其相似之处,互有交叉,两者就很容易混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规定如下: 1、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较大并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