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不一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
地方买卖合同应当这样写:1、出卖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买受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包括姓名、性别、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
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2)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3)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和价格; (4)质量要求; (5)产品包装标准;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7)交货时间、地点、
买卖合同注意的地方有: 1、主体资格审查、当事人姓名或者住所。主体为法人组织的,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以身份证名称为准; 2、目标、数量、质量;即明确合同具体需要买卖的对象、数量、质量要求; 3、价格或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也是可以的,不过这样可能不能很好的保护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有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的标的是支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收款货币所在地;房地产交付的,以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
当事人约定履行地点的,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履行地,当事人未约定履行地点的,约定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点或者交付地点,但书面修改合同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以实际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由修改后的合同确定,如双方不以这种方
合同纠纷案由当事人约定且与合同存在实际联系的就能异地起诉。 1、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在异地的,则可以异地起诉; 2、或者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但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在异地的,则也可以异地起诉。
1、出卖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买受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包括姓名、性别、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