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与生活自理障碍鉴定。劳动者进行功能障碍鉴定时,一般是分为十个等级,最轻的为十级,最重的则为一级。而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时,一般则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为: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能自理状态;生活中的大部分不能自理状态;生活完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十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
当发生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的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自己先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结果后,可以对照标准查看自己应该可以获得的工伤赔偿,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至法院进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被劳动能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4、根据申请材料,视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
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当事人如果丢失了劳动能力鉴定书,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到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补领一份。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则一般是一式三份,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