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公司法对股权回购的规定是: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的股东依法如实出资即具有股东资格,产生股权归属纠纷时,只要股东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股东资格。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一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公司法》中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为是否在股东名册内,是否具有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3、其他法律规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具体由谁担任,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不是公司股东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非股东经理。 3、公司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减少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
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又做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为以下几点: 1、虽然在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某些公司文件享有查阅、复制权,但是对于诸如公司账簿等公司文件则没有赋予股东复制权。 2、在对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账簿查阅权问题上
公司法人不是必须是股东的。公司法人是指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是自然人。而股东是指基于依法出资,享有公司股权的人,且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是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但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草案的认可。一人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一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规定: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