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股权变更对于公司债务承担没有影响。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转让股权后新股东接替原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不论股权是否变更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股东需要与公司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1、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应当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相符。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的义务。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
股东的责任与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抽逃出资;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5、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撤资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1、股权转让; 2、减资的方式,以公司减资的方式进行撤资也是合法的撤资方式,但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要履行一定的议事程序和表决程序,还要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 3、要求公司回购,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
股东的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的; 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的; 4、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为: 1、决定本公司的相关经营以及投资方案。 2、选举或罢免职工代表以外的董事、监事。 3、审批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作出的报告。 4、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亏损补齐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有: 1、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