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生前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就是债务人遗产,如房屋、汽车、货币等。 2、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但债务人的债务由债务人遗产偿还。所以债务人继承遗产后,继承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被继承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由其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以其遗产来偿还债务。
借款人死后,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配偶也是有义务去偿还的;如果还没有继承的,就在借款人的遗产中进行偿还;如果已经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若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如果子女个人没有义务偿还,自愿偿还的除外。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委托人清偿债务的规定如下: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民间借款人死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贷款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对于贷款债权,继承时必须明确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和各继承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夫妻之间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履行夫妻共同财产。
死亡债务人的债务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或者在分割遗产时,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被遗赠人要去清偿债务。但只有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接受债务人的财产的,才有清偿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
债务人失踪债务清偿规定如下,应当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