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2、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有。行政处罚有以下几种,其中包括行政拘留: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内部行政行为一般不可以提请诉讼,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当内部行政行为被相对人知悉,并被付诸实施,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直接的影响,即内部行政行为实质外化后,是具有可诉性的。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其列为不可诉行为之一,即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一般是审计署。监察局或是纪委,职工代表大会,外部监督主要是全国人大,群众舆论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指国家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对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纪律或对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下列联系: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且行政法律关系是被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规范的那部分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主体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为行政机关。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对拒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强制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