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房屋租赁代理,也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包括房屋出租代理和房屋承租代理。特征: 1、房源与承租双方具有多样性; 2、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
无效租赁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而言不产生约束力的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赁合同无效: 1、以欺诈手段签订; 2、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4、该房屋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合同的性质,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等。按照合同在成立时内容与范围的形态可以分为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也可以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其中典型合同有买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
我国的合同种类有:按履行义务的主体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按是否有报酬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按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等类别。
房屋租赁无效合同主要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订了两份价格不同的避税合同,因
租赁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况: 1、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的情况; 2、租赁合同为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况; 3、租赁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 4、租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