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大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方法: (1)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纪要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行使权利; (2)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就一些不清楚的问题向管理层提问; (3)可以根据公司章程重新选举董事会
大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方法如下: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 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 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2.夫妻财产分割。 3.法院强制执行。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要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有如下几种方式: 1、直接行使的方式。即中小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直接诉讼权; 2、间接行使的方式。
中小股东有两种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查
中小股东有如下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 一、直接诉讼,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章程行为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有: 一、直接诉讼。即出现法定事由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未提起诉讼的,股东可直接自行起诉; 二、代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