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
股权质押后出质人行使股东权利。因为股权质押不改变股权所有权,但是股权转让改变股权的所有权,股权转让后也就不再具有股东资格。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该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行使诉权:1.直接诉讼。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2.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 《公司法》第一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有以下方式: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行使诉权: 1、直接诉讼。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 2、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
成立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审查公司设立费用; 6、审查发起人用于抵消股款的财产价格; 7、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审核公司的设立费用; 6、审查发起人用于抵消股款的财产价格; 7、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间接行使的方式; 2、直接行使的方式,即中小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直接诉讼权。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有以下方式: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 1、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份所有人的地位,为自身利益向其他侵犯自身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2、股东代位诉讼权,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