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一、如果是因为结婚迁移户口的情况。 1、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迁出户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委开具相关的
1、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证明,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达到结婚年龄
户口迁移手续如下:申请人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之后申请人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申请人拿到《准迁证》后回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到迁入地后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即可。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广州市一方需要将户口迁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出证。然后到迁入地后持迁出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入。
首先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结婚证再回到要落户
1、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
户口迁移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户口市内(非迁非)迁移的人员,凭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拥有房改房需户口迁移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受理并呈市局批准后
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