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按照协商约定的时间可以拿到钱,标准是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评估之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应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协议签订后即可拿到补偿。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拆迁评估不合理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 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
国有企业解散注销需要进行评估。但是一般的企业是没有强制要求评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的形式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
1、市场比较法:该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 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 3、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等。
房屋拆迁评估标准可以对比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以自身预估的补偿数额与政府给予的补偿进行衡量,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时间,对政府评估报告存有异议的及时提出。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基本有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该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
1、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2、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3、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