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署名权、复制权、出租权、发行权、发表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法律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依法享有的其他人身或财产性权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包括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性著作权一般是指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能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一般不得进行转让、许可使用。例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等。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一)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二)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作
1、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
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移。财产权可以转移。署名权一般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仅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行使,且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法》第十项规定,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而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约定报酬,若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本法确认转让报酬。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
著作财产权有这些: 1、以物质形式再现原作品的复制权。如视觉复制、听觉复制、视听综合复制、触觉复制等; 2、以及任何别的视觉人员直接或通过机械设备感知的复制,主要包括印刷、复制、影印、录像、录音、灌制唱片、电影电视考贝、盲文图书复制、立体艺
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