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认定强奸罪是否既遂,应以是否奸入妇女的性器官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
强奸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强奸罪既遂的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既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未遂则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未遂则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意思,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 强奸罪构成要件有以下: 1、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
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