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算。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
不一定。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保管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
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货物存放在指定地点的,视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的除外。寄存人应当
有偿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无偿保管的,不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
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无息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为典型的单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