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独生子女一般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要独生子女未丧失继承权,那么就可
继承继子女遗产的继父母仍然可以被视为自己子女的第一合法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已尽赡养公公主要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已尽赡养公公父母主要义务的丧偶女婿,可视为第一
婚外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同婚生子女一致。婚外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力,所以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
继承权不会因为继子成年就丧失,继子成年后仍然可以依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遗产。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
遗嘱可以剥夺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继承的。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有权继承。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女儿出嫁后,并不意味着与父母断绝关系,她们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出嫁的女儿除丧失继承权等法定情形外,也是有权继承父母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
养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是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女肯定是有相应的继承权,因为养女在法律上也是合法
有权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死者的遗产是会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继承,其中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者之一,有权继承遗产。 但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排除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