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分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的追诉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如果是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约定其他方式的,则按照约定确定;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就是债权的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还款日期,则是二十年。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分无借贷期限合同和有借贷期限合同两种情况,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