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犯罪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立案标准是:凡涉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的,应予立案。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判罚规则是: 1、行为人触犯本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4点: 1、客体要件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 2、客观要件是: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军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量刑: 1.基础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
公民阻碍施工队施工、讨要赔偿、闹事是违法的。公民阻碍施工队施工,闹事,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生产秩序,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讨要赔偿,或者有其它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