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回避是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在进行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
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在进行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是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但需说明理由;原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新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仲裁员的回避包括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即仲裁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从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请求。仲裁员的自行回避,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自行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
首席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但需说明理由;原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新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
首席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首席仲裁员是仲裁委员会主任的,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仲裁员回避情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
民事诉讼中书记员的回避应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检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作用包括: 1、指挥,在群体活动中,需要有头脑清晰,能高瞻远瞩和运筹帷幄的领导者帮助人们了解和认清组织和环境正在和可能发生的变化,指明活动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途径; 2、协调,领导者协调
检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作用包括: 1、指挥,在群体活动中,需要有头脑清晰,能高瞻远瞩和运筹帷幄的领导者帮助人们了解和认清组织和环境正在和可能发生的变化,指明活动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途径; 2、协调,领导者协调
检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作用包括: 1、指挥,在群体活动中,需要有头脑清晰,能高瞻远瞩和运筹帷幄的领导者帮助人们了解和认清组织和环境正在和可能发生的变化,指明活动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途径; 2、协调,领导者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