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 i,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 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
关于股东是否可以撤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财产的,股东一旦出资,他出资的财产就转化为
出资股东对未出资股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出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则他应该承当两种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出资证明,有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不同证明形式;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属于实质性出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属于法定形式上的出资证明
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同时,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依法缴纳出资,目前设立公司由原来的设立时应缴纳最低比例出资改为认缴制,因此实务中即出现在设立时设立很高的出资额,但到应缴纳出资时无法出资或者不愿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已按期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
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
股东认缴出资款账务处理应该包括印花税的账务处理、实际收到了资本注入的时候、借:税金以及附加印花税、贷:银行的存款。新成立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由实缴的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的登记制,股东可以自己约定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的方式以及出资的时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入股公司股份的时候是应该要按照自身认缴的资金足额出资,要是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话,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缴纳未足额的资金并且需要给予一定的执行时间,因为根据合同规定,股东之前签订的合同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