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我国人民法院在以下情形下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确认判决: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以裁决人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
一、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
1、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
(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
1、应当通过信访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投诉请求是指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仲裁、行政复议或诉讼受案范围,并且在法定时效期间的,应当依法申请仲裁、复议或起诉;或者是信访人已经通过申请仲裁、行
行政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具体化的控制规则。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使其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享有裁量权的行政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