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山林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上的山林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征收房产税的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房产税
以下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主要补偿以下项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用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如果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为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