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为保护现场,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索赔主要有三种途径分别为: 1、和解,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 2、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 3、诉讼,即人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途径: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代理人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应当向法院递交诉状及副本,提起交通诉讼民事赔偿诉讼的,应当将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主要是申请复核。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复核以一次为限。并且申请复核时要明确请求、复核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在进行复议。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就是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只有一种方法,即申请复核。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流程为: 1、当事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是: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如下: 1、对原始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 2、对事故认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3、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等等。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级或者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起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医疗事故调解包括3种途径: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无论是那种调解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报警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