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职责一般有以下这几个: 1、对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进行聘任和解雇; 2、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 3、对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商量讨论处理;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指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如下: 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其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处理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第四十七条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执行的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的规定: 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仲裁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具体内容为: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 一、确认劳动关系; 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七、支付防暑降温费; 八、支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