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可以约定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约定以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1、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2、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
合同履行地是加工行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定作合同是指承包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设备、材料和劳动力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特殊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结果的一方为承包人,接受工作结果并支付报酬的一
合同实际履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适当履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
货物交付地可以约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管辖不要约定也有法律效力。有约定的,约定的办理,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
因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履行地是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优先受偿动产的权利。此时,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确定担保合同履行地的方法是: 1、由当事人通过补充协议,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
保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保证合同中书面约定了合同履行地,也实际履行了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内容确定。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其中之一,即约定的履行地为被告或原告的住所地。如果当事人双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合同类型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诸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双务合同中。 但并不是所有的双务合同都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合同中未约定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或者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当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