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承揽合同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承揽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承揽合同标的可以强制履行的、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要求继续履行,应当继续履行。
确认之诉适用合同履行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确认之诉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具体如下: 1、有约定按约定履行; 2、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 3、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
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应区分情况处理: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使非违约一方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期待利益丧失,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的,才可以视为根本违约而运用定金罚则。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违约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
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不履行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拒绝履行,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客观上已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法律禁止该合同义
合同履行完毕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合同履行完毕能撤销。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即使履行完毕,也可以要求撤销。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