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第二顺位监护人是法定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然后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
我国监护人的权利: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等。监护人的义务: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在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时是受到保障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是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则应该承担责任;使得被监护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损失的赔偿。人民法院可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
监护人无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但是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能够是一人以上,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可以更改。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有法定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成为监护人应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监护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律规定产生;并且是有关的个人和组织。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
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了监护人的,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没有确定监护人的,一般是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