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同时适用。在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下,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而该辞退情形又符合法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者区别如下:首先,二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劳动补偿是指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发放的,而代通知金在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三种情况下适用。其次,二者的支付月数不同。劳动补偿以工作年限为准,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最后,计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既主张经济补偿,又同时主张赔偿金的仲裁请求,这样相互矛盾的仲裁请求必然有其中之一无法得到支持。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
代通知金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
经济赔偿金与代通知金有以下区别: 1、两者适应条件不同。 2、两者支付月数不同。 3、计算基数不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支付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如下: 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如果员工工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员工工作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4、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
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因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或者延长时间付出劳动而给予的劳动报酬。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