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其次。法定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农村女儿拥有继承权。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男女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女儿也拥有继承权,包括婚生女、非婚生女、养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女。但对于不
出嫁女儿和儿子的赡养是没有区别的。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依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儿女都有抚养义务,对其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而且是等同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男女而改变。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
若其还没有成年,其父母有帮助其清偿。 如果是已经18岁的成年人,就须要对自己的举措承当相应的后果,其父母没有仔肩去帮助其清偿欠债。除非子女毕命,其父母接收了其的资产,同时也是要接收其的欠债,这个时候就要为其的欠债进行清偿。选用短期进行还偿的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父母个人借的债,那不需要子女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如果是父母以家庭名义借的债,就要用家庭财产偿还,子女个人财产除外。当父母去世,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如果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或者尽到的赡养义务比较少,在分遗产时就会被少分或者不分。而且父子关系是在,有血缘关系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是不能被解除或者断绝的。所以就算是登报断绝父子关系,也是没有法律效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
女儿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能,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
有。父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血亲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在法律上也无法无视其存在,
再婚的女婿可以继承过世女儿的遗产,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对岳父母的财产也有继承权,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