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故意伤害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但如果受害人是轻微伤的,则属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法律概念为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
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的会立功。立功认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
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
共同犯罪的教唆犯自首时,必须交代被教唆的具体对象,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后实施犯罪的情况。第一,被追诉人应当供述的犯罪范围。主犯首要分子必须供述的犯罪,包括其组织、策划、指挥的全部犯罪、其他主犯必须供述的犯罪,包括其在组织控制下单
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刑:首先要考察案件的具体手段、情节、结果等。然后结合案件的法律和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自首的情节表明,罪犯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某些犯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人若是自首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但自首的前提是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不构成犯罪的,那就不存在自首这一回事,不会减轻行政处罚。
如果行为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并非同案犯的其他犯罪事实的,可能构成立功。如果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只是涉及自身的犯罪且未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不能算立功,而应当按自首处理。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设立分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合并分立,属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以为设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并没有任何变化。分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投案自首就是罪犯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时间。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
检举揭发他人窝藏犯罪行为的能认定为立功。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