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不能。在犯罪过程中,不可能既出现犯罪未遂,又出现犯罪中止,两者是不能共存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共同实行犯的犯罪中止,情况较为复杂。共同实行犯中一人在共同实行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且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而共同停止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人均成立犯罪中止;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者,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无效,转而
犯罪未遂和中止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分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态。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
如前所述,简单共同犯罪,又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故意实行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由于共同犯罪人各人的实行行为,互相配合,成为一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对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应从整体上加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相同点1、时空范围有重合之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着手实行行为之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之前这一时空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三者的相同点:三者都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犯罪行为都没有最终完成,没有达到犯罪既遂。且在处罚上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一般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针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主要特征有: 1、犯罪分
犯罪未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
犯罪未遂要根据罪名的不同,来断定一般判多少年。首先,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一般比照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的从轻就是指,在比照既遂所判定的刑罚,在法定的刑罚幅度内从轻处罚。所谓的减轻是指,比照犯罪既遂的法定刑幅度的较低幅度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