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工程无漏水。 5.内部粉刷完成。 6.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
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并不违法。对于合同成立、生效有以下两方面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一致的,合同成立及产生效力。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
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约定的附件,实际上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应服从主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
遗嘱内容冲突的,可以这样处理: 1、如果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以公证的遗嘱为主,因为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因此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这是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根据订立遗嘱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有以下内容: 1、开工前检查,检查是否满足开工条件;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还需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5、成品保护检查; 6、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要遵守居间合同约定,否则构成违约。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在签订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合同一致。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
如果建筑合同的补充合同和主合同单价不一样,一般是按照主合同进行结算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黑白合同应当以白合同进行结算的基本原则。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我们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含义。将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为保障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负责。总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一种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主要有: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4、鉴证形式 5、批准形式 6、登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