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以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如果超过该利率范围的,则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保证人的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3年,超过三年就过期,丧失胜诉权。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民间借贷诉讼期限为三年。因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转让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间借贷的借条没有还款期限,是可以的。借贷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贷款人可以在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请求其履行。
当事人的民间借贷中的担保期限为: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为约定的担保期限,但不得早于或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期限是两年。如果判决书有履行期限的,那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后审理期限按照法律规定为: 1、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话,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 2、适用简易程序则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民间借贷纠纷的上诉期限分为十五日和十日。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上诉;如果是不服一审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