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连带保证责任可能会被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
抵押担保合同的解除条件有: 一、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反担保能办理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
有抵押物的不需要担保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如果已经有抵押物了,且抵押物的价值等于或高于债务的,此时无需在提供担保人,但是提供担保人也是允许的。
抵押担保人能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需要抵押担保人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行为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人的,则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由一般保证责任人向债权人承担;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人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责任人承担。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作为担保人肯定要承担债务偿还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