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刑事受害人抗诉的程序规定: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3、不服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
提出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的内容主要如下: 1、交代辩护人以及被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的工作; 2、说明对案件的基本观点,陈述事实和理由; 3、进行总结,提出有关量刑建议; 4、末尾需写明日期和辩护人姓名。
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内立案; 2、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首先交代辩护人以及被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的工作。然后说明对案件的基本观点,陈述事实和理由。最后进行总结,提出有关量刑建议。末尾需写明日期和辩护人姓名。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
刑事案件的抗诉程序是这样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
刑事案件受害人是不可以上诉的。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是不可以上诉的,只可以通过检察院进行抗诉,具体而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申诉的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不可以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第二审程序一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要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