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此时的合同还未生效;后者则是合同已成立,因一方违反合同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2、两者当事人约定不同,前者具有法定性,它是基于法律的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的;3、实际上并不计划订立合同,恶意与相对方磋商的;4、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追究对方的责任: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3、要求对方赔偿当事人实际的损失。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想要对方承担第三项违约责任,也就是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例如违约方违约不支付合同价款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价款,并承担因其逾期支付造成的守约方损失,实践中逾期造成的
违约责任,即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与约定不一致,而依法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的,需承担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让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里做具体的
约定解除又叫做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即使合同尚未开始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解除合同关系。任意解除又叫做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关系的选择权。因为赋予了享有解除权一方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违约金条款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保密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保密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制定违约条款的方式,来事先规定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
违约责任构成要件,主要有两点:一是出现违约的行为;二是有免责事由出现。违约行为一般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免责事由则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根据归责的不同,又存在不同的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是没有过错要件的。第二种学说则认为在构成要件基础上,
合同无效,就意味着整份合同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也当然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已经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没有必要返还的话,就可以通过折价补偿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