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物权法已失效,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与债权人书面协议,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标的是动产和权利; 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转移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押或者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 1、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2、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3、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4、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抵押:指债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让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用形式,抵押人仍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用形式,质权人负责质押物的保管。一般而言,抵押物损坏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损坏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如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先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2、如果抵
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如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先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实现自
关于在建抵押的意思是:抵押人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取得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进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 1、标的物不同,抵押标的物原则上以房地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一些动产,如机器和交通工具,可以设置为抵押物,质押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和权利,比如票据、股票等证券都可以质押;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权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权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质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